首页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保险经营第四十二条保险机构参与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者统括保单业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保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