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依法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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