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在保险合同责任清算完毕之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资产,或者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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