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其资产处分应当采取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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