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第十条中国保监会在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期间,应当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 中国保监会应当听取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拟设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