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制定机关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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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