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制定机关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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