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治理与修复

第二十四条

外来入侵物种发生区域的生态系统恢复,应当因地制宜采取种植乡土植物、放流本地种等措施。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