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 / 第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第九条第二章 申请、受理、决定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