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16年5月14日起施行。2005年7月20日发布的《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CCAR229)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