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代理协议的解除第三十五条代理协议双方应对移存的资金进行核对相符后,办理结清手续。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