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其他支付结算业务的代理

第二十四条

其他支付结算业务代理的方式,分为规定代理和约定代理。 规定代理是指银行之间根据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约定代理是指银行之间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而产生的代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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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