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支出和决算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因故终止或被撤销,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决算及资产清单,审核汇总后报送教育部,所剩资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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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