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支出和决算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账目,据实编报财务决算,并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的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与项目结项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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