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支出和决算管理

第十四条

思政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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