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四章 支出和决算管理

第十三条

研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间接经费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应当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资金应当按照“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程序和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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