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除保税区以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除保税区以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料件或者其制成品的内销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内销的相同或者类似的保税货物的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除保税区以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制成品、相同或者类似的保税货物的内销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以生产该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计算所得的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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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