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和副产品,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经海关允许采用拍卖方式内销的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和副产品,海关以其拍卖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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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