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的公告第八条

第八条

海关根据风险分析对合作区内企业申报的加工增值比例和价格、归类、原产地等涉税要素进行抽查审核。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