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

(三)适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和行业需求,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守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四)标准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利益相关方的诉求;

(五)充分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和时效性。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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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