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在文化和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个别技术要求的,可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改单管理的有关程序进行修改。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