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八条

在文化和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个别技术要求的,可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改单管理的有关程序进行修改。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