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二章 测评程序和方法第十二条专业科目设置不同考核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的,测评予以通过。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