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档案馆工作通则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第二十三条档案馆应举办各种形式的档案展览,参加或开展有关的学术研究活动。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