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档案馆工作通则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二十条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第二十条档案馆应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开放档案目录,印发档案馆指南等,为各方面广泛利用档案和资料提供方便条件。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