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档案馆工作通则 / 第二条独立法条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其业务工作受同级和上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