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档案馆工作通则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档案馆工作通则第十九条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第十九条档案馆应设立阅览室,积极改善阅览条件,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