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档案馆工作通则第十条

第二章 档案的接收与征集

第十条

档案馆要加强对历史档案、资料的征集。省级以上档案馆应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征集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