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二章 评级要素及评级结果第五条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信息科技管理等五个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指标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级指标组成。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