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七条多个相邻煤田、大型煤田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矿区。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