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六条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当坚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规模生产和综合利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