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六条

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当坚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规模生产和综合利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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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