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9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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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