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计量保证第三十三条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引进技术和仪器设备时,应同时引进必要的计量保证手段和技术资料;有关计量机构应当对引进技术和仪器设备的计量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