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计量保证第三十一条产品的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凡涉及产品技术指标量值的准确度及可信性,必须经技术能力满足要求的计量机构签署意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