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计量保证
第二十四条
武器装备重点型号设置的型号计量师系统(或型号计量工作系统),负责重点型号的计量保证工作。其职责是: (一)提出型号研制过程中总体或分系统对计量测试工作的要求; (二)根据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的技术指标,提出计量测试的技术指标要求; (三)提出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研制过程中需要研制的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和专用测试设备的研究课题,并组织落实承担单位及有关保障条件; (四)组织协调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研制过程中的计量保障工作。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