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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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