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