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在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过程中,对申报的艺术品内容有疑义的,可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超过15日,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在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过程中,对申报的艺术品内容有疑义的,可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超过15日,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