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2月21日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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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