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第四条

商务部委托有关组织(以下简称受委托组织)负责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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