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