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从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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