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延续与变更
第二十六条
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内,养护作业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延续与变更
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内,养护作业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