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许可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准予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许可有效期5年,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