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吸收单位存款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范围,同时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