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颁发《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责任制》的通知第8条

第二章 责 任

第8条

协助企业行政正职编制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指导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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