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三章 编写审核

第六条

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三)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

(四)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失德、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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