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职责、标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