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编写审核

第十一条

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其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线上及线下培训相对固定形式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开展抽查性审核;鼓励各地探索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审核把关。

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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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