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具备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证书、文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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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