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船舶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载运污染危害性质不明的货物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对船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