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船舶未遵守特殊保护水域有关防污染的规定、标准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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